青岛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变更

青岛公司如何办理减资变更?


按照青岛工商发布的最新公告,青岛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可以按以下流程进行:


(1)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2)由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修改公司章程;


(6)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收集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报纸样张,并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青岛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提交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其中仅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5)营业执照正、副本。



青岛公司办理减资变更公示必须要通知债权人吗?


新《公司法》新增了简易减资程序,即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并且不必通知债权人,也不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应当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可以在新《公司法》施行后,通过该简易减资程序进行减资。



2024年7月1日前已经在青岛登记设立的公司也需要实缴吗?


2024年7月1日前已经登记设立的公司也需要实缴。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青岛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实缴的出资额需要公示吗?实缴注册资本在线能查到吗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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